山西省地震局擬對外出租3間門面房和一棟閑置業務用房,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出租資產基本情況

出租房屋位于水西關南街2號,目前狀態為商戶經營中,租賃合同將于2025年2月28日到期,合同到期前對該資產重新招租。本次擬出租資產分四包對外公開招租。

1、1資產為山西省地震局水西關辦公區大門往西底商第一間門面房,面積47平米。

2、2資產為大門往西底商第二間門面房,面積45平米。

3、3資產為大門往西底商第三間門面房,面積17平米。

4、4資產為一棟四層商用性質樓房,位于水西關南街和新建路交匯處西南角,臨街新建路,建筑面積2290.75平米,四層磚混結構,包含客房92間、門面房12間、門廳2間、衛生間4間、配電室1間。適合酒店經營或商務辦公。

5、招租公告期:自2025年2月11日起至2025年2月20日18時止。

6、招租標的展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標的物所在地,有意競租者自行對欲競租標的進行實地勘查。

二、招租內容

(一)資質要求:

1、包1、包2、包3標的競租人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競租者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2、包4標的競租人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近3年財務報表及單位經濟狀況說明、單位簡介。競租者為自然人的須提供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以及銀行存款證明。

(二)競租底價見下表:

編號

面積(平米)

起始底價(萬元)

1

47

7.74

2

45

7.20

3

17

3.60

4

2290.75

80.10

房租競價中底價及報價均為不含稅價格,稅費由承租者承擔。

(三)合同期3年:合同到期后,如果重新招租,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方(人)優先承租;如果續簽合同,在乙方上一個合同期內合作良好,原則上可以續簽2年,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履行合同要求:能按照我局合同要求按時足額繳納房租。

(五)經營范圍和能力要求:1--包3承租人要求為服裝、鞋帽、眼鏡、鮮花、零售等非餐飲類商業體,且能長期經營者;包4承租人要求為:快捷酒店或商務辦公,要求實力雄厚,能按照國家行業要求穩定長期經營。

(六)競租保證金:1--包3競租保證金5000元,包4競租保證金50000元。競租人要確保將本公告規定的競租保證金在報名截止前繳存至山西省地震局指定賬戶(開戶名稱:山西省地震局財務與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后勤服務中心);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太原市晉源支行;銀行賬號:0502126109026427129),否則無權參加競租。山西省地震局將在確定競租人后5個工作日內原額退還未中標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如果競租人競租成功后毀約則扣除競租保證金。   

(七)包1-包4,可分包也可整包。

(八)其他要求:房屋以現狀為準,房屋墻體及以內的維修、維護、改造均由承租者自行承擔,承租者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改變房屋結構,不得私搭亂建加蓋構筑物(相關管理部門批準的除外),不得轉租,具體施工方案事前30日前報我局備案。

三、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1.報名時間: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20日(不含節假日),工作日上午8:30時至12時00分,下午14:00時至17時30分,2月20日下午18時報名截止。(報名期間不組織現場勘查,競租者自行前往現場勘查)

3.報名地點:太原市萬柏林區晉祠路二段69號山西省地震局203室。

4.競租人報名時應按照招租資質要求向招租單位提交:

1)1、包2、包3標的競租人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競租者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包4標的競租人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近3年財務報表及單位經濟狀況說明、單位簡介。競租者為自然人的須提供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以及銀行存款證明。

2)委托他人代理的,還須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

四、競爭性談判確定承租人

(一)招租會召開條件:參加招租會的意向競租人達到三家及以上。

(二)競爭性談判流程

第一輪承租意向人報價

1.承租意向人提供營業執照、身份證等有效證明材料;

2.承租意向人填寫《承租意向人承租房屋報價表》;

3.談判組審核相關資料并提問;

(三)第二輪承租意向人報價(最終報價

1.承租意向人再次填寫《承租意向人承租房屋報價表》;

2.招租成員與承租人分別磋商。

(四)綜合評定

專家評議組根據第一輪和第二輪打分情況,進行綜合評審,確定最終承租人,并上報審批。

五、合同基本條款

(一)合同期:3年。

(二)租金及押金:租金提前1個月足額繳納,一年一繳(包4房產可半年一繳)。押金為兩個月房租,簽訂合同后5日內繳納,待合同到期收回房屋后退還。

(三)房屋以現狀為準。房屋墻體及以內的維修、維護、改造均由承租者自行承擔。承租者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不得改變房屋結構。

(四)不允許轉租。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整體進行轉租。 

(五)及時繳納產生的水電暖等費用。

(六)對未及時繳納房租、惡意拖欠房租、違規經營、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不及時整改到位等情形,招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其他事項

聯系人及電話:于先生--0351-5610525;

移動電話:15834135875;13734009629